精河法院考察交流

企业合规改革·枫桥法庭

5月7日,谷城法院接待了千里而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法院考察小组。精河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开福和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寿江,执行局副局长巴依仁·达拉,民商庭庭长鲁芳利,立案庭庭长姜卫营,综合办公室档案员古丽加汗·霍加,执行局审判员杨耕诗,法官助理木敏兰木·木沙一行8人的考察小组到谷城法院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事项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行考察交流,并召开座谈会。襄阳中院党组成员周文东、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刘泽震,谷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仁兵,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建宏、张建平、陈道军,审管办主任李斌陪同考察并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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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改革

“谷城法院承办的首例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备受关注,我们也想在这个领域有所突破。”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为主题,精河法院、谷城法院开展深入探讨。

“企业合规改革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着很重要的推动作用,该改革事项凝聚了法院、检察院、第三方监管组织等方面的合力。”何仁兵同志向考察小组详细介绍了谷城法院在承办首例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中所采取“做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做细涉企合规改革审查、做深涉企营商环境优化”的经验做法。并围绕合规改革的初次启动、进程推动、过程参与和验收听证等方面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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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

考察小组还通过实地察看、提问沟通等方式了解了谷城法院庙滩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果成效。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论坛。这个做法很不错!诉源治理工作就是要整合多方资源,共创共建共享。”张开福同志对谷城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面所采取的多项创新举措表示高度赞赏。

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下一步思路,精河法院考察小组与谷城法院进行充分交流。

张开福同志表示,企业合规改革属新生事物,是一项惠及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谷城法院在审判阶段“法检联合”,敢担当、善作为的扎实工作作风值得学习借鉴。其次认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立足自身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敢于走出去,不断拓宽思路领域;要聚焦特色亮点,凝聚多方合力共创。

何仁兵同志对精河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他认为,本次考察交流既是密切法院系统内部联系、建立友谊的平台,也是促进双方互学互鉴、共促共建的最好时机。通过沟通交流,也了解到精河法院在企业合规改革和创建枫桥法庭等方面的独特做法和前瞻性谋划。下一步谷城法院将加强与兄弟法院的协同联动,共同培育更优更佳的企业合规改革模式,共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遍地开花,为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