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了解到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了预重整决定书,文中显示,华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以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本院于8月2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法院认为,华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所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前景广阔,进行预重整有利于提高企业重整效率,降低企业重整成本,能更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债务人具备预重整价值,符合预重整条件。因此受理华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有正当理由的,经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可以延长三个月。